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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农业、苏州大学、南京理工、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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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1:3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同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专业兴趣明显,学科特长突出,具有一定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7、“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香港周凯旋基金会共同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8、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及有关省市教育厅联合主办)获得一、二等奖;
9、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课堂内外杂志社主办)获得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10、新概念作文大赛(北京大学等十四所高校、萌芽杂志社主办)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11、具有与相关专业(类)培养目标相符的综合素质记录材料;具有相关专业(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培养或创新研究性学习经历,且有全程活动记录与评价;参加过高水平学科项目竞赛并获得奖项;在所申请的专业(类)领域中表现出明显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有突出表现者等。
说明:
⑴申请考生均需提供与申请条件相符合的证明材料。
⑵申请条件第1-8条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⑶申请条件第11条需得到考生所申请专业(类)的学科专业学术委员会认可。
二、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招生专业(类)的招生计划及对应申请条件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上海、浙江
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
科类要求
招生
计划
对应申请条件
合计


218

人文科学试验班
不限
文/理
12
9、10、11
理科试验班(海洋类)
物理

12
1、2、3、7、11
飞行器制造工程
物理

12
1、2、3、5、6、7、11
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物理

12
1、2、7、11
工科试验班(环境类)
物理

12
1、2、3、11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

14
1、2、3、6、7、11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物理、化学

10
3、7、11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物理、化学

12
3、4、7、11
生物科学类
物理、化学

12
3、4、7、11
土木工程
物理

20
1、2、7、11
测绘工程
物理

6
1、7、11
工科试验班(机械类)
物理

15
1、2、6、7、11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18
1、2、7、11
工科试验班(交通类)
物理

15
1、2、7、11
车辆工程
物理

16
1、2、3、7、11
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
物理

20
1、2、5、6、7、8、11
注:上海市和浙江省2017年高考实行选考科目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三、报名办法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类)所对应的申请条件,选择一个招生专业(类)报名申请。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10:00至4月5日10:00,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提交完整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培养或创新研究性学习经历、成果)等。考生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后系统中考生的状态应为“待审核”。
个人陈述限1500字内,内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取得的成果,对申请专业(类)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核评价。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充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核选拔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于2017年6月11日参加我校专业综合面试和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自主招生专业(类)对应学科特长测试内容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学科特长测试
人文科学试验班
人文素养测试
理科试验班(海洋类)、飞行器制造工程、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物理实验
工科试验班(环境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化学实验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生物科学类
生物医学实验
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工科试验班(机械类)
工程实验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科试验班(交通类)、车辆工程、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
智能机械实验
3、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宁缺毋滥。
我校根据考生所申请的专业(类)按综合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60%、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占4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优惠政策。
入围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分A、B、C三档,各档优惠政策及对应省份要求详见下表:
优惠
政策
对应省份
所占
比例
上海市
浙江省
江苏省
其他省份
理科
文科
A档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5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约30%
B档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约30%
C档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约40%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高考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设自主招生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五、监督机制
六、附则
七、联系方式
东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一. 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1. 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者;
2. 在省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作文、英语、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中获奖者,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技能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与设计作品制作活动”等;
3. 参加创意设计或创新性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者,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上海市德育类、学科类、科技类等竞赛并获得市级奖励者。
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生源,招考科类为:理科。上海、浙江生源选考科目要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二. 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学生录取人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面向全国招生,不设分省计划。东华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目录和各专业自主招生计划见附件,填报专业志愿详见“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专业志愿填报说明。
三. 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招生对象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 报名程序
考生请在2017年3月20日- 2017年3月31日登录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上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考生自荐信、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获奖证明,以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和其他反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一起,于2017年4月6日前(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到我校招办。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考生可于2017年4月30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使用报名系统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
五. 选拔程序
1. 学校将按2017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类别,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中的高中阶段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课程修习情况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他人认同程度与评价、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结合考生填报自主招生专业情况及报考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进行初步审核,综合评价,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对于上海考生,在自主招生中会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初审合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2. 学校将根据学校学科特点,对经专家组认定的初审合格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基础能力,测试科目:上海和浙江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或语文;其他省市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
3.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学科专家分组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面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
我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类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
4. 学校将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六. 测试安排
1. 笔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
2. 面试时间: 见测试通知。
3. 笔试与面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具体测试时间与地点见网上测试通知。
4. 报名测试费
笔试:70元/人。【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类考试收费标准 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
七. 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根据考生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A、B两档优惠政策, 其中获得A档人数占合格总数的40%,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A档: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B档:(1)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应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2)上海和浙江考生参加普通高考,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选考科目符合要求,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具体要求及政策以东华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八.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九. 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1-62379160
苏州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申请条件: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免笔试类:
⑴、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全国一等奖者,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获特等奖、一等奖者,参加“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获“全国十佳小作家”、特等奖者。
⑵、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一等奖者。
⑶、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http://gs.cyscc.org.cn/)为准。
⑷、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或者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者。具体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http://gs.cyscc.org.cn/)为准。
(二)笔试类:
⑴、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决赛)。
⑵、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优胜者二等奖者,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全国一等奖者。
⑶、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者。
⑷、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⑸、高中阶段获得苏州大学“东吴杯”全国中学生辩论邀请赛、北京大学中学生国际辩论邀请赛、精英杯亚洲中学华语辩论公开赛半决赛、决赛、全程最佳辩手以及进入以上三项赛事决赛的辩手。
⑹、高中阶段有科技创新或公开发表专著、论文者。
⑺、其他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推荐材料的优秀学生。报考者须提供中学校长及对应学科特长领域专家个人的推荐材料各一份。
三、招生计划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15名。
四、招生专业(类)
考生仅能选择报考一个学院(部)对应所属专业(类),所报考的学院(部)需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相关。
同时,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所报考学院(部)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需符合所报考学院(部)对高考科类的要求。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笔试科目、享受优录政策类型详见附件。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至4月4日24时止,考生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④个人陈述,着重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800字左右。
注意:材料①、③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④须考生本人亲笔书写。
考生所在中学校长(单位负责人)、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统称推荐者)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者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推荐者按报名系统要求自行上传。以笔试类申请条件第7条申请报考者必须提供中学校长及对应学科特长领域专家个人的推荐材料各一份。
考生申请材料、推荐者的推荐材料均无需邮寄;但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读。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考生所报考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笔试
6月11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分学院(部)从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无笔试要求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6月11日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线及面试事宜。6月12日进行面试,可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5、入选资格认定
有笔试要求的考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排序,无笔试要求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两类考生分学院(部)分开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总数原则上控制在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学院(部)对应的优录政策。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入围专业(类)范围内。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另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
2、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浙江、江苏考生即予以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40×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优录政策2: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8分、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江苏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8分以内即予以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20×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优录政策3: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5分、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江苏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即予以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10×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3、录取
⑴、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⑵、取得学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类)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⑶、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⑷、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校在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环节一律不更改录取专业。
八、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九、联系方式
十、其他
南京理工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2017年招生计划200名。
二、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英语等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者不同学科两个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专利或者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的一类,并具体到专业(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申请的专业(类)。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申请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见附录),其他省(区、市)考生按照申请类别要求科类(文、理科)申请相应专业(类)。具体类别如下:
1、武器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兵器类、武器发射工程之一。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之一。
3、数理力学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之一。
4、化工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之一。
5、经济管理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之一。
6、人文社科类:文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之一。
7、语言特长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申请英语、日语之一。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报名流程:
申请人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http://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中上传个人陈述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支撑奖项或证明材料。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及提交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考生申请类别如与获奖材料不吻合,视为不合格。请考生于5月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1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2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照片处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
测试说明:自主招生作为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规范测试过程,笔试、面试均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全程录像,面试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随机安排面试室,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取随机安排面试室,杜绝暗箱操作和舞弊行为;测试内容根据申请类别所需考核知识点分别进行设置,但不突破教学大纲,不需提前准备;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并按“报考条件”分别组织面试;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面试时间2017年6月14日,如有调整,以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符合申请类别第1、2、3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数理综合、面试
(2)符合申请类别第4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化学、面试
(3)符合申请类别第5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数学、面试
(4)符合申请类别第6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语文、面试
(5)符合申请类别第7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英语、面试
5、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结合各专业(类)生源报考实际情况,按“报考条件+申请类别+专业(类)”合理确定比例,分别拟定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获得资格考生分为A类、B类、C类三类,三类比例原则上各占30%、30%、40%。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在“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优录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方可按类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参见附录。
3、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六、保障措施
七、联系方式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由《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3、对农业和生命学科兴趣浓厚并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立志成为农业现代化高级人才的高中毕业生(须在系统报名表内“个人陈述”中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园林、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草业科学。
三、招生计划
2017年自主招生全国范围内计划招生不超过225人,招生专业全部为理科(浙江、上海选考科目要求均为物理、化学、生物)。各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参加测试人数比例划定。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2)竞赛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3)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大小)。以上证书在报到时必须出示原件。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7年4月9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邮寄至南京农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五、报考资格审核
学校对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
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5月15日17:00前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内南京农业大学提供的交费支付平台缴纳考核费用(60元/生),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缴费完成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20日17:00前至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
六、考核
1、报到时间:2017年6月10日13:30—16:30
2、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
3、报到及考核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4、考核方式: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内容根据不同专业分别进行设置,注重考核考生相关专业的学科潜力和专业特长。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和舞弊行为。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面试具体安排请见后期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七、入围合格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排序,确定入围合格名单;
2、学校在2017年6月22日前对入围合格名单在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合格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合格资格。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八、录取办法
1、入围合格名单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江苏考生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一批次线、浙江考生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上海考生须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南京农业大学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公示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2、对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自主招生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4、学校在2017年7月25日前对最终录取名单在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十、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南京农业大学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备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且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一类申请报考:
(一)学科特长·生物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理科考生:
1.全国奥林匹克生物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2.生物学科领域内能力突出、表现优异并具备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二)学科特长·化学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理科考生:
1.全国奥林匹克化学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2.化学学科领域内能力突出、表现优异并具备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三)学科特长·数理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理科考生:
1.全国奥林匹克数学或物理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2.数理学科领域内能力突出、表现优异并具备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四)学科特长·信息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理科考生:
1.全国奥林匹克信息学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2.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及以上奖项;
3.信息学科领域内能力突出、表现优异并具备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五)学科特长·英语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文、理科考生:
1.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优胜奖;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3.英语学科领域内能力突出、表现优异并具备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六)创新潜质·A类:高中阶段在药学自然科学研究相关领域内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理科考生: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三等及以上奖项;
3.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
4.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5.获得专利;
6.发表论文;
(七)创新潜质·B类:高中阶段在药学社会科学研究相关领域内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文、理科考生: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2.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
3.发表论文。
说明:报名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不受文、理科限制;报名条件中论文须在报名结束前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专利状态自4月15日(含)起在“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中须为“专利权维持”。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为139人。
各报考类别考生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可选择的专业类(专业)范围如下:
报考类别
可填报专业类(专业)
专业类所含专业
(入校后可选专业)
填报说明
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
学科特长·生物类
临床药学

考生须填报3-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化学 物理
药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拟录取3人)

化学 物理
药学类(生物技术与海洋药学方向)
生物技术
海洋药学
化学 生物 物理
生物制药

化学 生物 物理
中药学类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制药
化学 生物 物理
化工与制药类
制药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环境科学
化学 物理
学科特长·化学类
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拟录取3人)

考生须填报1-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化学 物理
药学类
药学
药物制剂
药物分析
药物化学
化学 物理
中药学类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制药
化学 生物 物理
化工与制药类
制药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环境科学
化学 物理
学科特长·数理类
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拟录取1人)

考生须填报2-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化学 物理
中药学类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制药
化学 生物 物理
生物制药

化学 生物 物理
化工与制药类
制药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环境科学
化学 物理
学科特长·信息类
药学类
药学
药物制剂
药物分析
药物化学
考生须填报1-2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化学 物理
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不限科目
学科特长·英语类
英语(医药方向)

考生须填报1个专业类(专业)志愿
不限科目
创新潜质·A类
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拟录取1人)

考生须填报3-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化学 物理
药学类
药学
药物制剂
药物分析
药物化学
化学 物理
临床药学

化学 物理
中药学类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制药
化学 生物 物理
药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拟录取1人)

化学 物理
药学类(生物技术与海洋药学方向)
生物技术
海洋药学
化学 生物 物理
生物制药

化学 生物 物理
化工与制药类
制药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环境科学
化学 物理
创新潜质·B类
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药事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经济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注:文科考生入校后仅可选择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专业】
考生须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不限科目
英语(医药方向)

不限科目
以上未作人数说明的专业类(专业),拟录取人数根据入选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
四、招录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22日-4月12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学校遴选师德师风正、业务水平高的教授组成自主招生专家组,按照“两批次,三独立”(即报名材料须经过普遍审核和抽样审核两个批次,每份材料均由三名不同的专家独立形成审核意见)的程序,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过程中将加强对证书、专利、论文的审核;加强对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材料的考察;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4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1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科目: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测试,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测试;
4.测试形式:学科特长·生物类、学科特长·化学类、学科特长·英语类、创新潜质·A类、创新潜质·B类为面试;学科特长·数理类、学科特长·信息类为笔试;
5.测试费:根据苏教财﹝2007﹞89号、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文件规定,测试费60元/生;
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将随机安排评委和考生考场,具体考试确认、报名缴费、测试安排等事项将在报名系统和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学校根据“分类认定,按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专业和优录类别,优录类别分为优录一和优录二,优录一为各类别成绩排名50%之前(含)的入选考生,优录二为各类别成绩排名50%之后的入选考生,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
(五)学校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专业)和优录类别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六)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回执》,并按要求将回执回复至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专业类(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专业)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学校给予录取政策如下:
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
优录一: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
优录二: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10分)以内的,我校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考生等级要求另行公布。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八、其他说明
九、联系方式
十、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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