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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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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2 17:4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农业大学
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
农业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
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
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之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由《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3、对农业和生命学科兴趣浓厚并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立志成为农业现代化高级人才的高中毕业生(须在系统报名表内“个人陈述”中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园林、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草业科学。



三、招生计划2017年自主招生全国范围内计划招生不超过225人,招生专业全部为理科(浙江、上海选考科目要求均为物理、化学、生物)。各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参加测试人数比例划定。



自主招生    步骤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9日。
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材料邮寄

(1)《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
(2)竞赛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
(3)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大小)。
申请材料于2017年4月9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3资格审核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



4缴 费

请于5月15日17:00前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内我校提供的交费支付平台缴纳考核费用(60元/生),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缴费完成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20日17:00前至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



5考 核

1、报到时间:2017年6月10日13:30—16:30
2、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
3、报到及考核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4、考核方式: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



6合格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排序,确定入围合格名单;
2、学校在2017年6月22日前对入围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7录取办法

1、入围合格名单的考生,2017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江苏考生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一批次线、浙江考生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上海考生须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公示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2、对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自主招生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4、学校在2017年7月25日前对最终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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